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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和谐与自然无为思想

时间:2014-07-06 21:14:25发布人:佚名 点击: 【字体:

 

老子,字聃,今河南鹿邑人,曾长期任"周守藏室之史",孔子曾多次向他请教。后退隐,著《老子》(《道德经》)。老子的思想体系可以说是以形而上的道为根本依据,以"道法自然"为宗旨,以自然无为为纲纪,以依道修身为中介,以治国安民、实现社会和谐和人生理想为归宿的理论大厦。关于社会人生和谐及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以及关于自然无为和依道治国的思想,是老子思想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老子哲学可以说是以"道"为本体的社会人生哲学,其中关于"和"的思想和关于自然无为的思想是其核心内容。现在就这两个问题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

    一、老子关于"和"的思想与实现和谐的途径

    一般认为老子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与道合一或"同于道",然而道是最高的和谐体,因而归根结底老子追求的最终价值和最高境界是"和"或和谐。

    "和"或"和谐"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理念和价值取向。我们看到,先秦其他各家的学说均以社会政治生活为论述的中心,其中的和谐思想局限于构建人与人和人与社会的理想化关系,而老子及道家的和谐思想则在论域上作了进一步拓展,在人与人和人与社会的关系和谐之外,又多论及个人的身心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国际关系的和谐,从而构成了社会和谐理论的完整系统。

    一般认为老子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与道合一或"同于道",然而道是最高的和谐体,因而归根结底老子追求的最终价值和最高境界是"和"或和谐。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老子哲学是和谐哲学。

    (一)老子认为,和谐是天地万物的常态,不和谐是暂时的;社会人生的不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不和谐主要是人的不当行为造成的,从历史长河看,这种现象也是暂时的;世界上存在两种状态的"和",应维护好,处理好。

    老子说:"和曰常,知和曰明。"(《老子》五十五章,郭店简本。以下凡引《老子》,不再标注书名及章次)意思是说,"和"是天地万物的常态,能认识和谐是天地万物常态的,就是明达事理。老子认为"和"是道的本质性体现,与此相反的阴阳完全对立的状态不是道的从而亦不是事物的常态。关于"和"是天地万物常态的论断,已为天体史、地球史、生物史所证明。

    老子说:"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这是说,自然界的规律是趋向平衡和谐的,而进入私有制社会以来,人类社会在总体上是不和谐的,这是因为"损不足而奉有余"的原则大行其道。但是,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不和谐不但不是自然界的常态,而且不是人类社会的常态,因为从人类历史长河看,私有制的存在不过是一个小插曲。